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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亚萍

今年4月15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正式实施的日子。生物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人民健康福祉、国家长治久安和民族永续发展。作为公众,我们可以做些什么呢?
学法懂法,提升安全意识。作为生物安全领域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统领性法律,生物安全法是我国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的里程碑。但是“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切实贯彻落实好生物安全法,把制度优势转化治理效能,除了政府部门要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更需要公众学法、懂法、守法,居安思危,树牢生物安全观,提升生物安全意识,自觉自发支持生物安全治理法治化建设,凝聚同心力,画好“同心圆”,群力共治筑牢国家生物安全防线。
接种疫苗,构筑免疫屏障。生物安全看似遥远,实则就在我们身边,新冠病毒肆虐的事实告诉我们:生物安全问题已成为全人类生存和发展威胁之一。当前国内新冠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但仍存在疫情输入和局部流行风险。马上将迎来“五一”小长假,短时间内人员聚集不可避免。预防新冠肺炎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接种疫苗。作为公众,我们能做的就是在自身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尽快积极配合做好疫苗接种,齐心协力共同构筑群体免疫屏障。
主动申报,管住“猎奇”心理。随着海淘、国际物流飞速发展,外来有害生物搭乘“便车”趁虚而入,极有可能造成外来物种入侵,严重威胁我国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旅客携带等非贸易渠道是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重要途径。据统计,2020年全国海关累计从进境旅客携带物、邮包中截获各类外来物种共1258种、4270批。作为公众,要心怀“国之大者”,少一些“猎奇心理”,不购买、不食用野生动物,不携带、不邮寄外来有害生物,坚决不做外来有害生物的“搬运工”、“二传手”,积极主动申报,配合查验,自觉维护国门生物安全。
(作者单位:太仓市城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