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播App
扫一扫阅读
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施行,大幅提高了违法捕捞和垂钓的处罚上限。近日,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属地护渔员,在长江干流乐余段查处一起禁渔区内违规垂钓案件,开出新法实施以来的首张罚单——没收渔具并罚款1500元,为旧法200元处罚标准的7.5倍。

执法人员巡查 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供图
此次被查处的当事人使用路亚竿在长江禁渔区垂钓,执法人员接到护渔员报告后迅速赶到现场,依据新《渔业法》第七十八条第三款作出上述处罚。“新法对违规垂钓,尤其是单钩垂钓的处罚上限从200元大幅提高至5万元,违法成本实现跨越式增长,对‘罚不怕、禁不止’的顽固垂钓人员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该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黄浩介绍。
案件的高效查处,得益于张家港完善的“市—镇—村”三级禁捕网格体系。护渔员在江边巡查中发现可疑人员后,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通报信息,执法人员迅速出击、现场处置,形成“发现—报告—查处”的快速反应闭环。
自新《渔业法》实施以来,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省统一部署,连续组织开展“零点行动”,联合公安、海事等部门对长江干流重点水域进行拉网式巡查,重点打击夜间偷捕、团伙化垂钓等违法行为,并在凌晨、夜间等违规高发时段加密巡查频次,同步对沿江停靠的商货船进行检查,严防携带禁用渔具进入长江。(苏报融媒记者 陈梦娇 张东慧 通讯员 闵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