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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敏
长江,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宝库和经济命脉。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5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检察监督与生态环境执法协同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典型案例,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合力“筑牢”服务保障的“绿色堤坝”。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需要多部门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执法司法合力。检察机关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等的协作配合,深化落实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专业支持、信息共享等机制,以协同履职提升保护效能,以从严追责彰显法治力度。在叶某军等4人污染环境案中,四级检察机关一体履职,协同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查明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固体废物犯罪事实,科学认定危险废物、有害物质性质,依法追诉“产、运、倒”全链条犯罪,并推动8200余吨污染物规范处置。这种协同作战的模式,不仅提高了执法效率,更彰显了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零容忍态度,为长江经济带的生态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必须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检察机关依托一体化办案机制,督促推动流域协同、部门联动,着力破解“九龙治水”难题。安徽省检察院从政协委员提案中发现线索,对引江济淮工程输水干线水环境问题依法以事立案,统筹沿线12市44县(区)检察机关同步履职,办理关联案件185件,推动拆除违法养殖设施35处,恢复水域面积3.1万亩,排查整治排污口91个,拆除侵占河道违法建筑13.1万平方米,促进跨区域重大水利工程水环境系统治理。通过这种一体化的办案方式,打破了地域和部门的限制,实现了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全面、系统保护。
检察机关始终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针对生态环境受损情形,依法督促责任主体落实修复责任、承担赔偿义务,推动污染物清理处置、受损生态修复和长效管护落实到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针对长江口滩涂湿地破坏问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推动拆除硬质围堤,探索以碳普惠方式替代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并促成被告认购上海碳普惠Ⅰ类减排量1024吨。这种恢复性司法理念的践行,不仅能够使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还能够引导责任主体树立正确的生态环保意识,从源头上减少生态环境破坏行为的发生。
检察机关紧盯区域性、行业性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以公益诉讼监督压实行政机关监管责任,推动从个案整改向行业治理、源头治理延伸,促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绿色低碳发展协同推进。贵州省瓮安县检察院针对磷石膏违规堆存、综合利用不足问题,督促清运约4.8万吨磷石膏,推动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助力磷化工产业绿色转型。通过从源头上解决生态环境问题,能够有效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现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合力“筑牢”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绿色堤坝”,长江经济带才会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