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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姑苏区苏锦街道新天地家园南社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专题讲座,社区法律顾问、江苏久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文婧担任主讲,社区工作人员全程将普通话翻译成苏州话,30余名老年居民参加。


活动现场。社区供图
讲座以“以案释法:继承与抚恤金分配实务解析”为主题。第一个案例涉及抚恤金分配:小周的父亲老周7年前去世,老周的父亲(小周的爷爷)于2026年3月离世,老周生前系抗美援朝老兵,政府将拨付一笔专项抚恤金。赵文婧解释,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发放对象为死者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不存在代位继承,小周作为孙子不能直接分得该笔抚恤金。
第二个案例涉及继子女的继承权:小王5岁时父母离婚,8岁时母亲与老杨再婚,小王随母亲与老杨共同生活20年。2026年1月老杨因交通事故离世,未留遗嘱。赵文婧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包含存在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王从8岁起与老杨共同生活20年,构成法律认可的“事实扶养关系”,即使后来小王母亲与老杨离婚,小王仍不丧失继承权。
由于到场居民以本地老年居民为主,社区工作人员逐句将讲解翻译成苏州话,将“代位继承”说成“孙子顶替爷老头子的份子”,将“扶养关系”说成“从小带大、管吃管穿”。居民张大爷结束后说:“苏州话一讲,脑子更清爽了。”(苏报融媒记者 李浛芃 通讯员 饶相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