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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姑苏晚报》报道,近日市民刘女士遇到了这样的糟心事:她将车停在了一处标价为6元/小时的停车场,却不承想碰到了“上不封顶”式的收费标准,停车两天收费超300元,让她大为郁闷。刘女士的遭遇折射出当前一个值得警惕的现象:停车收费领域,明码标价是否真正做到了明明白白?
从法律层面看,涉事停车场确有自主定价空间。根据现行规定,除极少数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场所外,大多数停车场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经营者可依据成本、市场供需等因素自主确定标准,并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即可。6元/小时的单价本身并无不妥,“上不封顶”的计费方式在法律上也未被禁止。然而,合法合规只是底线,绝非经营行为的全部标准。问题的关键,在于“是否设定封顶价格”这一核心信息,有没有向消费者充分、清晰地告知。
在苏州,绝大多数停车场都设有封顶价,这是市民普遍认知中的“行规”。当一位车主看到“6元/小时”的标价时,自然会参照既有经验估算大致费用,很难想到这是一处“上不封顶”的特殊停车场。明码标价制度的初衷,正是要通过信息透明保障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若只标注单价、隐去封顶信息,看似履行了形式上的标价义务,实则制造了认知陷阱,让明码标价沦为“标而不明”。
当前,部分经营者对明码标价的理解仍停留在“把数字写上去”的浅层,忽视了信息完整性和显著性要求。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定价方式、收费标准、优惠措施等关键信息。“是否封顶”直接影响最终费用,显然属于应当公示的内容。监管部门有必要进一步细化明码标价的执行标准,明确核心信息的公示范围和方式,不能让经营者在“标了什么”与“该标什么”之间打擦边球。
对广大消费者而言,此事也是一记提醒:面对日益多元化的市场定价模式,不能仅凭经验判断,停车前务必仔细查看公示牌的每一项内容,留存证据,遇到权益受损及时投诉维权。同时,行业协会可发挥自律作用,推动形成更加透明、规范的收费公示范本,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纠纷。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更是信用经济,明码标价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建立信任的桥梁。把价标清楚、标完整,才能真正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苏报融媒评论员 宋巧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