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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6月5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检察机关联合法院、农业农村等部门,共同开展现场公开庭审、普法宣讲、增殖放流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筑牢太湖流域水生态安全屏障。

公开庭审。吴江区检察院供图
上午9时30分,一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公园内露天开庭。经查,2024年11月至2025年9月期间,被告人王某与妻子李某多次驾驶船只进入太浦河(浙江段)禁渔区、禁渔期水域,采用电捕鱼等禁用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对太湖流域水生生态和生物多样性造成破坏。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当庭判决二被告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责令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责任。
庭审中,两名被告均认错悔过。现场群众认真旁听,庭审既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也宣传了保护渔业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性。
庭审结束后,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结合展板,向群众讲解非法捕捞的危害及法律后果,并分发宣传资料。法院、检察院干警就群众关心的禁渔规定、举报途径等问题进行解答。

面对面普法,共护太湖流域水生态。吴江区检察院供图
随后,在太浦河(浙江段)岸边,来自青浦、吴江、嘉善三地的法院、检察院及农业农村局、姚庄镇等单位的20余名工作人员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鲢鱼、鳙鱼等鱼苗,以净化水质。

增殖放流,净化水质。吴江区检察院供图
据了解,近年来吴江区检察院推行“刑事追责+公益修复+普法宣传”一体履职模式,同步强化犯罪打击、生态修复、社会治理工作。2021年至今,共办理非法捕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3件,督促缴纳生态赔偿金80余万元,并探索劳务代偿等多元修复方式。(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魏光旭 王宇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