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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我在绿化带里发现一只飞不起来的‘小鹰’,它可能受伤了!”近日晚上,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镇湖派出所接到热心市民濮先生的报警求助。
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那是一只羽色斑斓的中型猛禽,背部砖红色的羽毛间点缀着黑色斑点,琥珀色的眼睛警惕地环视四周。民警随即将其带回所内,并联系高新区农业站工作人员到场辨认。经确认,这只体长约30厘米的猛禽正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

警方到场后发现了受伤的红隼。苏州高新区警方供图
“红隼是苏州地区的常见鸟类,主要以昆虫和小型鸟类为食,在城区较为罕见。”工作人员介绍。经初步检查,这只红隼疑似在捕食时撞击硬物,导致暂时性飞行障碍。农林部门后续会进行进一步观察治疗,待其恢复飞行能力后将择机放归自然。
“这已经是我们三天内迎来的第三位‘特殊客人’了。”值班民警打趣道。原来,派出所近日接连收到市民送来的受伤野生鸟类:今年6月,一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灰喜鹊因撞击玻璃窗跌落阳台受伤;之后,又一只同属“三有”保护动物的棕背伯劳幼鸟在学飞时不慎坠地;加上当晚带回的红隼,派出所值班室俨然成了一个临时的“精灵驿站”。

警方将市民送来的灰喜鹊妥善安置。苏州高新区警方供图
这些“特殊客人”的接连到访,折射出辖区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市民保护意识的显著提升,生动展现出辖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生态图景。

热心市民将受伤的棕背伯劳幼鸟送至派出所。苏州高新区警方供图
“作为江苏省首批生态保护型派出所,我们不仅与农林部门建立起‘发现—上报—处置—放归’闭环管理体系,同时也强化日常普法宣传,现在群众发现受伤野生动物时,第一反应就是联系专业部门,这种转变令人欣慰。”镇湖派出所教导员张斌表示。
警方提醒:野生鸟类多为保护动物,受法律保护。市民若发现受伤、落单、被困的野生动物,切勿私自捕捉、饲养、挪动或盲目救助,避免造成动物二次伤害。请第一时间报警或联系林业部门,交由专业人员科学处置、救助保育,共同守护生态平衡。(苏报融媒记者 方方 实习生 秦梓涵 通讯员 曹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