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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潮流时髦的电子烟,实则暗藏新型毒品陷阱,看似轻松暴利的“副业”,实则触碰法律红线、葬送人生前程。近日,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贩卖、运输新型毒品案件,男子许某某明知市面流通的“上头电子烟”烟弹含有管制精神药品,仍被高额利润驱使,通过社交软件接单、跨区域交易,甚至诱骗不知情亲友帮忙转运,以“蚂蚁搬家”式的多次交易售卖含依托咪酯的毒品烟弹,最终东窗事发、身陷囹圄。本案再次敲响警钟:伪装成潮流好物的新型毒品隐蔽性极强,贪图不义之财的侥幸心理,终将换来法律的严惩,任何人切勿漠视国法、以身试法。
贪利走歧途,偷卖“上头烟”终落网
2024年3月的某个深夜,身在外地的许某某刷着手机,一条朋友圈让他眼睛发亮:“新到一批电子烟,劲大、来钱快,懂的私聊。”配图是一排花花绿绿的烟弹,看着和便利店货架上的普通电子烟没什么两样。
许某某心里门儿清——这玩意儿吸了之后头晕目眩、站都站不稳,里面肯定有“料”。但他更清楚的是,一个烟弹能卖500块,比打工来钱快多了。“就干几单,赚够就收手。”他这样安慰自己。
许某某的“生意”很快开张。他通过微信联系上苏州的买家姜某某,谈好价格,货到付款。第一次交易,他亲自开车从外地赶到苏州,把烟弹藏在副驾驶储物格里,一路上手心冒汗。好在有惊无险,姜某某验货后痛快转账,许某某揣着1000块钱返程,心里美滋滋。
几次之后,许某某的胆子越来越大。他找到朋友小李,请他第二天去苏州时帮他顺道带个东西,会给予100元油钱作为补偿。“什么东西?违禁品吗?”小李警觉地问。许某某面不改色地打消他的顾虑,说就是帮朋友带的普通电子烟。小李相信了,但却不知自己手里那个平平无奇的快递盒里,装着的是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
就这样,许某某先后五次交易,累计卖出8个“问题烟弹”,还找来不知情的朋友帮忙运送,试图躲避检查。他以为自己聪明绝顶,殊不知一张大网正在悄悄收紧。
姜某某收到烟弹后,还迫不及待地叫来朋友王某:“试试这个,劲儿特别大!”王某深吸一口,起初是淡淡的水果味,紧接着强烈的眩晕感袭来——天旋地转,恶心呕吐,双腿像踩在棉花上。姜某某吸了后,也瘫在沙发上意识模糊。周围人察觉异常后报警。
公安机关顺藤摸瓜,许某某的“蚂蚁搬家”把戏被彻底揭穿。
越线必追责,新型毒品定罪严惩
经鉴定,姜某某、王某的毛发均检出依托咪酯成分。审讯室里,许某某低下了头,自愿认罪认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毒品不仅包括鸦片、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还包括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依托咪酯本是临床使用的静脉麻醉剂,2023年10月1日起被正式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物质。2024年7月1日起,美托咪酯、丙托尼嗪等类似物质也相继被列管。本案中掺入依托咪酯成分的“上头电子烟”,依法直接认定为毒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多次贩卖、运输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许某某五次贩卖、运输毒品,情节严重。虽有认罪认罚、退赃等从宽、从轻处罚情节,依然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那个曾经让他心动的“财富密码”,最终变成了一纸判决书和三年多的铁窗生涯。
慧眼识伪装,筑牢全民防毒防线
随着传统毒品打击力度持续加大,不法分子开始将目光投向伪装性极强的新型毒品。虎丘法院承办法官表示,“上头电子烟”外观、包装与市面正规电子烟高度相似,甚至口味更丰富、设计更时尚,极具迷惑性。交易多通过社交软件沟通,使用暗语交流,采用小额、多次、跨区域的“蚂蚁搬家”模式,还常常诱骗不知情群众帮忙转运,试图规避查处。
“上头电子烟”的危害远超想象。依托咪酯等麻醉剂滥用会直接攻击中枢神经系统,短期导致头晕、呕吐、行走失衡、意识模糊。长期造成记忆力衰退、精神紊乱,严重时可引发呼吸抑制、肢体瘫痪,甚至危及生命。吸食后精神失控,极易引发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次生违法犯罪。更可怕的是,这类精神药品成瘾性极强,一旦沾染很难戒除,很多人因此丢掉工作、散尽家财、家庭破裂。
法院提醒,面对新型毒品,每个人都要筑牢三道防线:眼睛要亮,不要轻信“潮流”“休闲”等噱头;底线要牢,切勿因贪图小利参与售卖、代购、转运;圈子要清,远离有涉毒倾向的人员,发现可疑行为及时拨打110举报。毒品伪装再巧妙,违法行径终会败露。守住健康与法律的底线,就是守住人生的未来。
(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 实习生 姚超文 通讯员 傅俊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