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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苏州市税务局获悉,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将于今年6月30日截止,税务部门提醒,根据去年7月施行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重点人员若未依法办理个税汇算,所在企业的纳税缴费信用将直接面临扣分,且按人次累计、多户企业同时扣分。
根据《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和《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或企业财务负责人未依法办理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每涉及一人扣5分。扣分规则具有“双重叠加”效应:同一企业多名人员未办理的,按人次累计;同一人在多家企业任职上述岗位的,每家任职企业均各自扣分。即便后续人员变更,原扣分记录仍保留不删。
税务部门举例说明,甲企业法定代表人周某未按期申报,甲企业扣5分;财务负责人李某申报后未按期缴款,甲企业再扣5分,合计扣10分。若周某同时担任乙企业法定代表人,则乙企业同样被扣5分。即便李某8月离职,甲企业当年度的扣分记录依然保留。
被扣分后,企业可通过及时纠正进行信用修复,修复情况取决于纠正时间:3日内纠正,修复加分5分;3-30日内纠正,涉及税费款2000元以下的加5分,其他加4分;30-90日内纠正,加3分;90日后纠正,加2分。税务部门提示,纠正越早,修复加分越多。
税务部门提醒,目前距离截止仅剩数日,建议企业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自然人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财务负责人,立即自查个税汇缴办结情况,切勿因个人疏忽影响企业纳税信用。
(苏报融媒记者 陆晓华 通讯员 浦一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