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播App
扫一扫阅读

冰箱宣传造假 商家被判“退一赔三”
引力播
2026-06-29 18:20
引力播记者:王小兵

商品页面主推“风冷”,参数表却写“直冷”,商家交付直冷冰箱后以“已通电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货。近日,虎丘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消费纠纷案,认定经营者虚假宣传构成消费欺诈,判决退一赔三,同时明确消费者在以旧换新模式下应自行承担时间差导致的存储风险。

2025年7月,张女士在某平台下单购买一台冰箱,商品介绍页显示制冷方式为“风冷”,但页面下方产品参数处表格内显示的制冷方式却是“直冷”,冰箱销售页面介绍显示“明日达,最快今天发货,明天送达”。下单时,张女士选择了“以旧换新”服务,界面显示“等待回收,预计7月21日上门回收”。回收结束后,新机送达时效显示为“预计7月21日24:00前发货,7月23日24:00前送达”。

旧机按期收走后,经检验合格且完成抵扣,新冰箱才发出,并于7月23日送达。张女士开机后发现,送来的冰箱是“直冷”而非“风冷”,询问客服,客服称该款冰箱采用的就是直冷技术。已经通电使用会影响二次销售,不支持退货。

案涉页面上,《以旧换新规则说明》需要点击后查看。张女士认为,商家以虚假参数误导消费者,应承担退一赔三责任。此外,购买冰箱时,商品界面并没有跳出以旧换新的具体权利义务。这期间物流严重延误,导致原冰箱中60kg的冻品变质,故将销售冰箱的某技术公司等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退一赔三责任,并赔偿冻品损失、保管费用合计近1800元。

法院审理认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本案中,技术公司应当对商品性能参数具有准确认知,其在原告选择的商品选项页面明确标注制冷方式为“风冷”,使消费者以为其下单的冰箱制冷方式为“风冷”,但实际交付的是“直冷”冰箱,属于以虚假的商品说明销售商品、致使原告基于错误认识作出购买意思表示,构成欺诈,依法应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但关于冻品损失,本案交易采用“以旧换新”服务模式,系统在下单时已明确提示了回收时间,在下单后也明确显示了新机送达时效。张女士在选择以旧换新服务时,应当预见旧机回收与新机交付之间存在时间差,可能存在存储风险。平台虽未强制弹窗提示,但订单生成后已清晰展示时效信息。张女士在知悉具体配送时效后,既未取消订单,也未采取另行安排冷链存储等必要措施,相关风险应由其自行承担,故对该项诉请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技术公司应退还张女士货款1049元并支付三倍赔偿金3147元。判决后,各方均未上诉,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虎丘法院承办法官表示,经营者的商品说明应当真实全面。对于冰箱而言,“风冷”“直冷”属于不同的制冷技术,直接影响到消费者的使用体验。本案中,商品介绍页显示制冷方式为“风冷”,但实际却是“直冷”冰箱。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购买了商品,商家的行为构成欺诈,依法应当承担退一赔三的责任。即使消费者已经通电使用,也不影响欺诈事实的认定,商家不能以“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承担相应责任。此外,网络消费中,消费者应当注意,以旧换新模式下,旧机回收与新机配送之间可能存在时间差。在平台下单时,要注意订单提示的回收和送达的时间节点,看清回收与送达的时间间隔,并提前做好安排,以防造成额外损失。(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赵建荣 吴亦为/文)

责任编辑:骆晓冬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