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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首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正式核发
引力播
2026-07-03 19:13

本月1号起,5大类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必须“持证上岗”。新规生效第二天(7月2日),记者从吴江区市场监管局获悉,全区首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配套运输容器证明已成功发放,苏州畅通货运有限公司、苏州顺硕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家企业的5辆罐车率先获批,成为吴江首批合规上路的液态食品专用罐车。

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正式核发。吴江市场监管局供图

吴江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监管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个别地区出现罐车混装非食品物料、容器清洗不彻底等问题,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为从源头杜绝此类乱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确对重点液态食品散装运输实施许可制度,市场监管总局于今年2月3日发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作为配套规章,填补了监管空白。

“根据新规,从7月1日起,未取得准运证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从事目录内重点液态食品的散装运输。”该负责人介绍,按照此前发布的液态食品目录,植物油、调味品、酒类、食糖、淀粉糖5大类14小类的食品被纳入许可管理,无证一律不得承运。

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在前期主动开展“一企一策”靶向辅导。吴江区市场监管局供图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要拿到这张证,企业须迈过三道“硬杠杠”:一是运输容器必须专用,材质符合食品安全国标,罐体醒目位置喷涂“食品专用”或品类标识,字高不低于200毫米且与底色区分明显;二是配备熟悉运输规范的作业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是建立运输过程控制、人员培训考核、容器清洁维护、全程文件记录四项制度,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

同时,新规对食品生产企业作出了一项差异化安排:使用自有容器且仅运输自产产品的,无需办理准运证。“但豁免不等于放松,罐体材质、清洁消毒、运输台账等仍须严格合规,我们将常态化抽查。”该负责人提醒,企业内部独立法人的物流公司或贸易公司,即便服务于同一集团,因主体独立仍须依法取证。此外,准运证并不能替代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必须“双证齐备”才能合法上路。

作为吴江区首家对照标准完成整改并获证的企业,苏州畅通货运有限公司是金利油脂于2010年分离运输业务成立的货运主体,主要从事食用油配送与散装运输。该公司目前拥有3辆保温油罐车、5辆厢式货车,车辆不仅统一了标识,还安装了GPS进行全天候监控,相关员工也均取得了相应从业与专业资格。

据悉,为护航新规平稳落地,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在前期主动开展“一企一策”靶向辅导,逐条拆解许可标准,前置预审相关要件并严格进行双人实地核查,确保审批流程既快又严。办结后更“送证上门”,同步宣讲证书变更、延续等全流程管理要求。

下一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宣贯与监管,常态化开展普法和专项检查,压紧压实全链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重点液态食品散装道路运输安全、规范、有序。(苏报融媒记者 王英 董晓晓 通讯员 姜明/文)

引力播记者:王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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