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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好短租一两个月,却被要求签了一年合同;说好免费帮忙转租,中介却临时加价要收取一笔中介费,市民任女士就遇到这样的一桩糟心事。对此,律师提醒,市民租房时一定要仔细核查合同条款,莫要迁就条款中任何存在疑义的地方。
5月下旬,任女士家中爱犬临产,为了给刚出生的小狗们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她在网上寻找带院子的住房。在安居客平台上,她看中了吴中区合润御府小区的一间带院子的房屋,并通过房源下对应的经纪人联系到了房屋中介陈经理。
5月29日,任女士在陈经理的带领下到现场看了房后,对房屋条件和租金较为认可,便当场决定签订租房合同,房东没有到场,由陈经理代为签约。“因为等小狗稍微长大点就不再刚需院子了,所以我线上线下多次明确提出,只计划短租1至2个月。”任女士回忆,她拿到合同一看,合同上的租房期限赫然从一个月变成了一年。

(租房合同。受访者供图)
“我看到合同上写租期一年,当时就不想签了。”任女士质疑租期有误,中介却表示“合同模板都是一年起签的”,并口头向她承诺,退租时由其免费帮忙转租出去。最后,任女士勉强接受了中介的说辞,签下了租房合同,并支付了押金和第一个月的房租。
时间来到7月,任女士决定住满两个月便搬走,于是主动联系了陈经理,提醒对方可以开始寻找转租对象。上周,陈经理带着一位有意的租房者前来看房,三方本已谈好转租事宜,但此时陈经理却一改口径,要求任女士向他支付850元的中介费。
“他说由于新房客是其他中介的客户,那位中介应向房东收的中介费要由我承担。”听闻这一收费理由,任女士感到十分不合理:她并非寻找租客的房东,与中介存在委托关系且借此获益;中介本是履行签约时的承诺,到头却以此为由收费,更让她认为遭到了欺骗。
任女士告诉记者,目前事情陷入了僵局:中介虽承诺免费找新的承租人,但久久没有进展。任女士担心,到了月底,如果无法成功转租,她将面临被迫支付下月房租或违约的两难困境。她向记者展示了租房合同,备注中明确写着“合同不到期,押金不退”。谈起此次租房经历,任女士直呼踩了坑:“只怕1600元的押金很难取回了。”
接到任女士的反映,今天记者联系了该房屋中介了解情况。电话中,陈经理表示:“当时想的是后面帮她转租掉,也确实承诺了免费,不过短期内我的客户都没需求,只能慢慢等。”当记者询问为何合同中违背租房者意愿,将租期写为一年,陈经理却避而不谈地强调:“合同是她本人签的字,具有法律效力”,随后很快挂断了电话。
一名业内人士透露,有的房东将房屋交给中介代理出租时会有协议,如果由中介介绍,租客承租越久,他们给中介的佣金就会越多,因此有的中介为了赚佣金,会想方设法让租客签一年以上的租房合同。
苏报96466公益律师提醒,有租房需求的市民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核查合同条款,对有疑义的地方及时询问,并注意保留双方的聊天记录等证据,做好风险防范,可要求对方将口头承诺以文字形式呈现。遇见此类租房纠纷,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苏报融媒记者 徐璟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