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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66公益守护联盟 | 出租屋的“电费刺客”该如何终结?
引力播
2026-07-22 22:38
引力播记者:高戬

7月出梅之后,苏州市气象台先后发布高温黄色预警,并多次升级、持续发布高温橙色预警,全市接连出现35℃以上高温天气。在这样的日子里,空调成了广大市民的续命神器。

然而,租住在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青苑新村二区的外来务工人员小唐,却很难享受这样的惬意生活。他每天晚上回到出租屋后,开空调最多两个小时就会关掉,热得实在难以忍受时,才会重新打开。

他之所以反复启停空调,是为了省电费。按理说,夜间属于居民峰谷电价的谷段,电价更为低廉,即便整夜使用空调,正常情况下花费并不会太高。但小唐缴纳的电费,并不区分峰谷时段——出租方将一套房子租给包括小唐在内的五名租客,为每名租客单独安装了一块智能分电表,并且通过后台程序,将用电单价设置为每度1元。所以,无论小唐如何节省,每晚仍要消耗十几元电费。

和小唐有着同样遭遇的外来务工人员,在苏州随处可见。出租方借助分户智能电表,通过管理后台“自定义”高于政府定价的用电单价,以此牟利。

这一现象,被外来务工者称作“电费刺客”。

“自定义单价”有多贵?1元/度只是“起步价”

在常熟打工的小许,有着相似的困境。他租住的房间里主要电器只有两样:一台空调,还有一台最高功率650瓦的台式电脑。但是这两样电器,却给他带来了沉重的电费负担。

在过去两年里,每逢夏季,他每月电费支出都达到600元、700元甚至800元。

他的房间也被出租方安装了一个智能分电表,通过扫码进入小程序的方式支付电费,用电单价同样被“自定义”为一块钱一度。在通过小程序缴纳电费的同时,他还要额外支付一笔手续费。

小许介绍,房东提供的是高能耗的老旧空调,“事实上,这台空调成了‘帮凶’,用得越多,电费就越高。”

那么居民电价的正常标准应该是多少呢?按照江苏省现行标准,苏州居民用电实行年度阶梯电价,住户可自愿开通峰谷分时电价。

基础阶梯标准(不分峰谷):

第一档:年用电量2760度以内,0.5283元/度;

第二档:年用电量2761度—4800度,0.5783元/度;

第三档:年用电量4800度以上,0.8283元/度。

选择峰谷分时电价:

峰时(8:00—21:00):第一档0.5583元/度;

谷时(21:00—次日8:00):第一档0.3583元/度;

用电量跨入第二档、第三档后,峰、谷电价同步相应加价。

通过对比不难看出,房东统一按1元/度收取电费,已经远远高出官方规定的居民用电价格标准。

几乎苏州所有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片区,都能见到这类“电费刺客”。

在吴中区木渎镇雀梅花园一旁的公告栏上,贴满密密麻麻的租房广告。记者依照广告信息随机联系了三名出租者,得到的答复一致:电费统一1元/度。

在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地区,出现了庞大的房屋出租市场,同时也产生了出租房用电单价“自定义”的问题。苏报融媒记者 高戬/摄

记者提出疑问,1元/度的标准已经高于官方标准。对方语气带着几分不屑,表示这就是市场行情,“大家全都这样,愿意租就租。”

事实上,1元/度仅仅只是房东自设用电单价的“起步标准”。其他片区还有每度1.1元、1.2 元、1.3元的,最高达到1.5元/度。

“刺客”怎么“刺”?政策壁垒+技术手段

那么房客们是怎样被“电费刺客”收割的呢?

在一套出租房内,记者看到,入户总表下方分出多条线路通向各个房间,每条线路上都加装一块智能分电表。电表表面印有二维码,各个房间的租客扫描对应电表的二维码,就能线上预付费充值缴纳电费。

一套出租房里的电表。右侧的是供电部门安装的电表,左侧配电箱内是出租方安装的分表,这种分表支撑出租方自行设定用电单价。苏报融媒记者 高戬/摄

在大型电商平台上,记者找到了多款类似的智能分电表。商家的介绍口径高度一致:这类电表支持房东通过小程序远程管控,可以自由设定用电单价。

租客们说,出租方利用“一户一表”政策,隔断他们与供电企业直接对接的渠道,这是他们私自加价牟利的客观有利条件;而能够通过后台程序自由设置用电单价的智能分电表,则是其实现加价牟利的技术手段——从租客视角来看,房屋出租方如同倒卖电力的“黄牛”。

畸高的电费给外来务工群体带来了沉重生活压力。租客小唐告诉记者,本月租期到期后,他打算离开苏州,不合理的高额电费是促使他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之一。

最终只能打官司?租客陷入维权困境

最近,苏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多次接到有关出租屋电费加价的投诉。热线工作人员随即对接各职能部门协调处置,但各部门给出的答复,却让租客维权陷入两难。

供电部门明确:供电企业面向房屋产权人严格执行官方居民电价。房东私自加价向租客收取电费,属于租赁双方私下产生的民事纠纷,不在供电企业监管范围内。

发改委表示:江苏省针对转供电加价的管控文件,仅适用于商场、产业园等经营性转供电主体,个人房东与租客之间的居民私人转租用电,不在该政策约束范畴。

市场监管部门答复:目前江苏省暂无专门法规明令规定个人出租房屋时须执行政府规定的居民电价。依据住建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水电、燃气等费用缴纳,需要在租赁合同中由双方协商约定。

上海中联(苏州)律师事务所郭倩律师表示,租客们想要追回多支付的电费,可以和出租方协商,但鉴于双方不对等的地位,协商途径往往走不通,于是,诉讼是可行的维权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规定电价由国家统一核准,任何人无权私自抬高电价;《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居民电价属于政府定价,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仅要求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中需包括“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并未允许房东随意涨价,“所以,即便租房合同白纸黑字写明电费高于政府定价,这样的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她同时坦言,提起诉讼耗时漫长,务工者恐怕难以承担时间成本。

“电费刺客”伤了谁?整个城市都是“受害者”

从现行法律条文来看,多条法规明确划定民用电价红线,但江苏现有转供电管控政策只针对商铺、产业园等经营性场所,普通民房出租方自行加价存在监管政策盲区,造成有法律约束、无对应执法细则的尴尬局面。

然而,国内已有多地针对出租屋“电费刺客”出台治理举措。广州出台《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允许监管部门对个人房东违规加价行为直接查处;深圳也出台相关规定,禁止房东超标收取水电费,两地依靠地方立法补齐执法短板,化解“有法律依据、缺少实操细则” 的治理难题。

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孔川认为,苏州是制造业大市,数百万外来务工人员是城市发展的基石,保障他们安居乐业,是重要的城市软实力。面对监管细则缺失带来的治理困境,地方应当主动突破、积极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既要聚力重大产业项目,也要用心解决外来务工群体身边的民生难题。整治出租房电费乱象,就是立足长远的民生政绩。”

(苏报融媒记者 高戬/文)

责任编辑:邹逸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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