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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苏州全市共有85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如何放大示范带动效应、推动我市职工之家质效整体跃升?今天(8月7日),苏州“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联盟成立推进会议在市工人文化宫召开。会议研究《苏州“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联盟章程》(讨论稿)、联盟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商讨“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结对共建事宜等,为联盟正式组建与长效运行擘画框架、夯实基础。

会议现场。苏报融媒记者 瞿雨凡/摄
据了解,苏州“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联盟是由苏州市内获评“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的基层工会自愿组成的公益性、互助性、示范性工作联合体,旨在用好优质资源,发挥示范作用,搭建交流互鉴、集智攻坚、品牌联创的共建共享平台,带动基层工会自主抓建、共同提升,在全市打造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标杆集群和全市工会服务职工载体集群。
苏州“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联盟成立后,将深入开展结对共建,通过结对交流、互帮互助,推动基层工会补短板、强弱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需按照地域相近、产业相通原则,发挥比较优势,结对共建2家基层工会。坚持从实际出发,以解决问题为导向,至2028年7月底,围绕基层工会“六有”建设目标,通过交流研讨互访、工作推进互补、活动联谊互动、帮扶服务互融、资源整合互惠等形式,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结对共建方式方法,实现共建单位成为合格职工之家、争创模范职工之家。
会议强调,全市工会系统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准确把握联盟“互助、共享、攻坚、赋能”四大核心定位,杜绝理解偏差、执行走样;要压实各方责任,齐抓共管联盟组建与常态化运行各项工作,在实践中健全完善联盟长效运行会议机制、项目化机制、激励约束机制;要聚力打造“结对共建・联手强家”特色品牌、“阵地共享・普惠职工” 服务品牌、“难题共研・破旧立新” 创新品牌、“动态提质・永葆本色”管理品牌等一批具有苏州辨识度的工会工作品牌。
会上,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还就章程内容、选举办法、结对共建、议程事宜等依次发言,提出意见建议,为联盟规范组建与平稳运行凝聚共识、完善方案。(苏报融媒记者 瞿雨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