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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王先生反映,自己在金店定制的价格为2500元的金耳钉,到手后克重不足1克,明显低于黄金的市场价。现在王先生想退货却遭店家拒绝。

顾客定制的耳钉。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前段时间我在金店定制了一只K金耳钉,当场全款付清2500元货款。”王先生告诉记者,一周后拿到成品时他特别不满意,实物和商家当初说的不符。王先生介绍,因为下单时店员从没提过耳钉的精确克重,到货后他特意去别家金店称重,只有0.57克。两千多元只有这点金料,他觉得实在不值。王先生提到,他购买的耳钉上没有金店的品牌标志,下单前也没人告诉他定制款不带标,让人很难接受。
“我只是普通消费者,不懂他们的行业规矩,他们什么都不说清楚,现在我想退货却退不掉。”王先生说,2500元不是小数目,而且按照现在的金价,他认为这颗明显偏轻的耳钉不值这个价。王先生坚持要全款退掉这颗耳钉,店家却拒绝了他的要求。

耳钉称重后仅为0.57克。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今天(8月12日),记者联系了与王先生对接的店员。该店员告诉记者,当时王先生自带了一颗钻石,要求单独定制一只镶钻的K金耳钉,店内无现货,仅提供款式图确认。双方敲定全包一口价2500元。“顾客交完全款我们才下单,这是私人定制,无法二次销售。”店员解释,此类钻石镶嵌首饰,按照行规都是一口价售卖,和按克销售的足金不同,定制前没法准确预估金重,所以当初没聊克重,不存在故意隐瞒。店内成品自带品牌标志,但这款为专属定制,如果顾客没有特殊要求,店方不会额外制作的。
店员说,这款耳钉完全根据客户的钻石尺寸加工,别人无法使用,店方也无法二次销售。如果全额退款会让店铺承担全部物料和手工损失。目前,为化解矛盾,店方已多次向上级公司申请,愿意补偿顾客300元。
律师:故意隐瞒商品关键信息不可取
“如果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真实情况,无论是否‘一口价’销售都是不可取的。”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褚敏认为,经营者在销售“一口价”黄金饰品时,未主动告知或拒绝提供商品克重信息,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律师告诉记者,“一口价”销售模式本身不直接构成欺诈。但如果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明知或故意隐瞒克重、品质等关键信息,使消费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购买,则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
针对“定制”商品能否退货的问题,律师分析,因该商品属于消费者定制的商品,系根据消费者的个人喜好、特定需求定制规格、设计,一旦生产后很难二次销售或满足其他消费者的需求,故原则上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如双方对于定制商品有约定的标准,而经营者并未达到相应标准的,可要求经营者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维修、更换等处理。如定制商品明显存在质量问题、与双方约定明显不符,或经营者存在欺诈、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等情形,导致消费者对合同标的物产生重大误解,消费者仍有权请求撤销合同并要求退货退款。
律师建议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尤其是“一口价”商品时,务必主动询问并索要载明克重、纯度、价格等详细信息的购物凭证并妥善保管所有交易凭证,以防后续发生纠纷时作为维权依据。
(苏报融媒记者 赵晨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