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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租房市场中,“付一押一”的模式普遍被房东所采用,但到了退租环节,不少租客发现,完整地索回这份押金变困难重重。在原本的“提灯定损”问题以外,近年来有些房东甚至采取了隐瞒条款、拖延、失联等套路,让租客退押无门。
今年6月,来苏州找工作的吴女士想要寻找一间短租过渡的房屋,在小红书上添加了一名中介的微信。6月3日,吴女士跟着那名中介孔女士看了一间位于吴中区凯马汽车用品城的房屋。“汽配城里是开放场所,一楼是商铺,二三楼是住宅,中介和我说房子是她家的,算是房东直租。”吴女士回忆道,考虑到只短租一段时间,她对住所并未太过挑剔。
次日,吴女士与中介签订租房合同,约定租期2月,每月租金1300元,押一付一。签约现场,有一位男性到场,“中介和我说他们俩是夫妻,我也没怀疑。”吴女士向该男子支付押金时,看到收款方姓李,但合同上的出租方却又姓苏。“我现在也没搞懂谁是中介,谁是房东。”吴女士说。
8月3日,吴女士如期退租,拍了清扫过的房屋视频发给“房东”李先生,希望他验房并退回押金,对方只是回应“退押金15工作日”。8月19日,吴女士再一次催促,这时李先生改了口径,称要收取短租费和维修管理费共计500元。

双方签订的合同。受访者供图
根据吴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可见,在6月3日,孔女士曾在微信中承诺“没有短租费”,退押金时李先生又强硬要求从押金中扣除这笔钱款,吴女士被“夫妻”二人绕得头晕,无奈打开合同一看,发现制式合同的条款内写了“租房不满6个月需每月支付二百短租费”。“当时签合同没有每个字细看,只关注金额和时间了,他们也没主动提。”吴女士感到懊悔不已,双方围绕这笔“短租费”无法达成一致,直到现在全部押金仍在李先生手中。

左图为中介孔女士做出的承诺;右图为房东李先生的收费要求。受访者供图
今天(8月24日),记者通过吴女士提供的联系方式,拨通了李先生的电话。在电话中,李先生承认自己是凯马汽车城房屋的所有者,而关于他与中介孔女士的关系,在李先生口中则变为了“之前谈过恋爱,现在没有关系”。李先生表示,中介孔女士对租客的承诺他一概不知,坚持自己是按照合同收费。
市民刘先生则遭遇了中介与房东“踢皮球”的情形。刘先生在今年3月租下了位于姑苏区淮阳路上的一间房屋,他回忆,从看房到签约的全程,他都只看到了中介,对房东的了解仅限于合同上的一个名字。今年5月退房时他找到中介,中介称全部押金都在房东处,他只能根据电话打给房东,房东又辩称押金在中介处,且很快把刘先生拉黑了。中介“置身事外”、房东“缘悭一面”,3个月过去,刘先生交付的1300元押金至今尚未退回。
中介作出的承诺,房东能否以“不知情”为由拒退押金?针对吴女士的遭遇,苏报96466公益律师服务团副团长单位江苏大名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学松指出,中介孔女士以“房东直租”名义带看并作出“无短租费”承诺,房东李先生虽称与孔女士“已无关系”,但二人曾为情侣且共同出现在签约现场,租客吴女士有充分理由相信中介有权代表房东——这已构成法律上的 “表见代理”。即便房东声称不知情,中介的承诺对房东仍具约束力。
同时,中介孔女士“没有短租费”的承诺与合同格式条款相悖,如签约时未对吴女士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吴女士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刘学松建议,吴女士可以整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向房东发送书面催告函,要求限期全额退还押金。
刘学松提醒,租房者签约前,需核实房屋产权与代理权限,要求中介出示房东书面授权委托书或房产证明,勿轻信口头说辞;其次,关键条款应要求白纸黑字写入合同,退租流程须严格按合同操作并保留验房证据。租房者若遭遇“踢皮球”时,可将房东与中介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连带退还押金并赔偿损失,切勿因对方拖延而放弃维权。
(苏报融媒记者 徐璟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