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播App
扫一扫阅读
为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今年以来,吴中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入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近日,一批网络餐饮违法行为案例公布。
面包店超许可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
2026年4月22日,吴中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城南街道某经营场所的一家面包店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食品经营许可证中的许可经营项目未包含冷食类食品制售,却在店内制作提拉米苏、泡芙等冷食类食品,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经查,该店自2025年10月起开始制售上述冷食类食品。案发后,当事人已停止制售冷食类食品。
当事人作为入网食品经营者,超许可范围经营冷食类食品,违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是首次违法、经营面积较小,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证据并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无证据证明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危害后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减轻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小吃店无证从事餐饮服务
2026年4月21日,郭巷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郭巷街道某农贸市场的一家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该店经营面积约25平方米,系首次违法。案发后,当事人主动配合调查并及时改正,截至调查终结未收到其他不良情况反馈。
从事餐饮服务必须“先证后营”,无论经营规模大小、是否仅做外卖,均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居民楼、农贸市场等场所从事餐饮还需符合场地、环保等要求。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减轻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餐饮店人员、卫生都不合规
2026年8月,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在对网络餐饮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长桥街道某商场B1层餐饮区的某店铺卫生状况较差,现场环境不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发现,该店存在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行为。
食品加工环境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餐具须按规定做好清洗消毒,从业人员需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当事人的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苏报融媒记者 葛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