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播App
扫一扫阅读
今年8月,市民宋先生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用时1个月完成其门店的装修。转眼近2个月过去,整体装修进度尚未过半,工人却不见了踪影,装修公司还临时要求追加投资,否则便长期停工。目前,宋先生看着形如毛坯房的门店,感到进退两难,十分无奈。
投诉:装修公司单方面停工,要求追加投资
宋先生向记者介绍,他原本打算和朋友合伙经营一家火锅店,经他人介绍,与苏州美茗羽装修装饰有限公司达成合作。8月14日,双方签订装修合同,由宋先生方出资24.6万元,采用全包模式交由该公司施工,合同明确工期为30个工作日。
和常规装修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的模式不同,这份合同约定,甲方需先行支付总工程款40%,合计98400元;水电工、木工进场前,再分别支付总价款的35%、20%。“当时对方称,工人酬劳、材料采购开支较大,公司无力垫付,我们便没有多想签了字。”宋先生回忆。

和常规装修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的模式不同,宋先生方需要在工人进场前付款。受访者供图
施工队进场后,宋先生满心期待门店能够按期完工,但进入9月,装修工作便陷入停滞。9月11日,应宋先生要求,一名施工经理来到现场对接,却并未给出加快施工的方案,反而出具了一份清单,称当前工程成本已达28万元,如果宋先生不追加投入,工程将无法继续推进。

店内装修进度尚未过半。受访者供图
争议:清算单出现高额“管理费”
宋先生向记者出示了苏州美茗羽装修装饰有限公司出具的火锅店现场实际工程清算单,单据显示已完成工程量折算费用共计284603元,其中包含一笔36900元的“项目经理管理费”。

工程清算单。受访者供图
宋先生表示,除灯源电位敷设等部分项目计价存在疑点外,这笔凭空出现的高额管理费更令人费解:“实际施工时长还不足30天,就要收取一笔名目模糊的管理费,管理成本从何而来?实在不合理。”因双方对这份清算单的合理性分歧巨大,装修工程彻底停摆。目前宋先生已向相关部门发起投诉,诉求解除装修合同,退还尚未施工部分对应的工程款。
在企查查等软件上可见,苏州美茗羽装修装饰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22年10月,已被列为“异常经营”的状态,涉及2起司法案件。
施工能继续开展吗?为何工程造价会超出合同约定?带着疑问,今天(10月12日)记者联系了苏州美茗羽装修装饰有限公司,一名项目负责人回应表示,合同中的造价清单是根据店铺平面图纸开出的装修预算表,在实际装修过程中超出预算是业内正常情况。“超出合同的增项我们都会与甲方协商的,若甲方不同意为此付费,我们也不会强求。”这名负责人称,目前双方的合作已几乎破裂,后续将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合同纠纷。
律师:经营者装修时需做好风险防范
针对宋先生的遭遇,苏报96466公益律师服务团团长单位江苏孚佑律师事务所主任纪慧指出,本案装修合同属于总价包干。若装修公司在合同约定的装修清单范围内施工,却再次要求增加款项,显然构成违约;若超出合同约定有增项施工也应当取得宋先生书面认可;其单方停工、凭空增设“项目经理管理费”,均无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合同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未经宋先生书面确认,装修公司无权单方提高工程造价、增设收费项目。其以停工作为手段,属于以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合同义务,宋先生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纪慧建议,宋先生应当保存装修合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现场影像、对方出具的装修清单、账单等全部证据,向装修公司发送书面催告函,限期复工;对方拒不履行的,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主张解除合同,要求返还未施工部分工程款,并索赔工期延误造成的实际损失。若协商未达一致,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中可申请对已完工程量进行司法鉴定。
纪慧提醒广大消费者,签约前务必核查企业工商信息、经营异常情况、涉诉记录,审慎选择合作主体。同时,消费者有权拒绝开工前支付绝大部分工程款等不合理付款条件,所有增项、加价必须签署书面变更协议,拒绝口头报价与临时账单,防范装修套路风险。
(苏报融媒记者 徐璟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