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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知情权究竟“价值几何”?一场跨市的汽车消费纠纷给出了“价码”。
宿迁消费者在苏州4S店买车,销售人员将一辆曾被召回的车卖给对方,且全程未告知“召回”相关信息。最近,消费者发现了这个被尘封了近三年的问题,展开维权。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调解,这起纠纷于10月15日有了初步结果:4S店将向消费者支付2.2万元经济补偿。
时间回溯到2024年1月。宿迁市民吴先生想买一辆斯巴鲁森林人,由于当时苏北地区没有斯巴鲁授权4S门店,他专程从宿迁赶往苏州明安斯巴鲁4S店购车,在苏州滞留等候三天后,最终以20万元价格提走新车。彼时恰逢春运车流高峰,他连夜长途驾驶,耗时一整夜才将新车开回宿迁。
今年9月,这辆森林人的“盖子”被掀开。受一则大规模车辆召回新闻影响,吴先生得知普通车主可自行线上查询车辆召回记录。在好奇心驱使下,他登录斯巴鲁中国官网,输入车架号核验,意外发现自己的车辆早在2023年12月底就被厂家召回。
记者查阅官方召回公告获悉,该批次车辆因零部件热处理工艺不达标,前驱动轴万向节外座圈存在开裂、强度不足风险,极端情况下可能出现动力传输失效、行驶失控隐患。厂家召回方案为免费检测、更换缺陷前驱动轴总成,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召回属于极小范围专项召回,全国仅涉及45台斯巴鲁森林人及傲虎进口车辆。
召回在2023年12月底,自己买车在2024年1月——吴先生分析认为,自己购入的这辆车,是厂家完成召回整改后回流门店、继续当作全新车辆销售的。“但在我买车的全过程中,销售人员都没有提到‘召回’二字,这属于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吴先生说。他还查阅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起判例:某4S店在销售过程中隐瞒车辆曾更换挡风玻璃、车顶重新喷漆的事实,最终被法院判决车商按车价全款三倍对消费者进行赔偿。他认为,自己的遭遇与该案情节高度相似。
2026年9月底,吴先生正式向苏州明安斯巴鲁4S店提出维权诉求,要求退车,但被拒绝。于是,吴先生向苏州12345热线投诉,相城区市场监管部门随即展开调查,组织买卖双方调解。
双方协商一度陷入僵局。门店先后推出两版补偿方案:第一版为车辆延保三年、外加3000元补偿,吴先生不予认可;店家随后加码至延保三年、外加1万元补偿,双方依旧未能达成一致。
4S店投资人支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吴先生买车时,销售人员确实没有履行告知车辆曾被召回的义务。为表诚意,他愿意拿出三套处理方案:一、为车辆终身质保、每年一次免费基础保养,报销车主往返门店保养费用,叠加1万元现金补偿;二、一次性补偿2万元现金;三、以高于市场行情的价格对涉案车辆进行二手车回购。
经相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多次调解,今日,双方初步达成一致:由苏州明安斯巴鲁4S店一次性向消费者吴先生支付2.2万元经济补偿。
律师指出,此案为汽车销售行业敲响警钟:新车在售前若存在召回、整改、瑕疵修复等特殊记录,无论范围大小、隐患是否已修复,经销商均负有主动、如实告知的法定义务。隐瞒车辆重大历史信息、剥夺消费者知情选择权,即便车辆已完成隐患整改,仍需为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苏报融媒记者 高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