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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臭氧层物质(Ozone-Depleting Substances,简称ODS)是一类对臭氧层具有严重破坏作用的物质,它可能就藏在你家的空调、冰箱里。
记者今天(10月21日)从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我市近日召开全市消耗臭氧层物质(ODS)管理工作会议,市发改委、工信局、应急局等11个部门参会,全面启动涉ODS企业摸排行动。一场围绕“看不见的保护层”的监管网络,正在苏州织密。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工作会议 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摄
臭氧层是什么?为什么ODS要管?
先说臭氧层。它在地面上空15到35公里处,像一层薄薄的“防晒霜”,替地球挡住太阳光里的大部分紫外线。没有它,人类皮肤癌、白内障的发病率会大幅上升,农作物和海洋生态也会遭殃。
ODS就是破坏这层“防晒霜”的物质,包括全氯氟烃(CFCs)、含氢氯氟烃(HCFCs)等8类物质,以及氢氟碳化物(HFCs)。它们进入大气后,在平流层里释放氯和溴,一个氯原子能“吃掉”上万个臭氧分子。形象点来说,夏天吹的空调、保鲜的冰箱、电子零件的清洗剂都藏着ODS,大家熟知的氟利昂就是典型代表。

我国自1991年加入《蒙特利尔议定书》以来,认真履行国际义务;2021年又接受《基加利修正案》,把HFCs这类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也纳入管控。为此,我国颁布实施了《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对ODS和HFCs共9类物质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从生产、销售、使用,到维修、回收、再生利用、销毁和进出口,每个环节都有规矩。
管住ODS销售这道“闸门”
实践表明,只掐住生产或使用一个环节,各环节数据容易割裂,全面降碳减排就难以落地。唯有建立统一监管信息平台,实施贯穿始终的全链条管理,才能封堵源头漏洞、强化流通环节可追溯性、确保末端无害化处理。
《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规定,在境内从事ODS生产、销售、使用和进出口等活动,均受严格约束。其中,销售备案是关键准入环节和事前监管核心:销售单位开展ODS销售活动前,必须向属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备案材料,主管部门依法对用途、物质种类、行业、销售量等进行实质性审查。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法规强化了销售单位的源头核查责任。销售单位向经销商销售ODS时,不仅自身要完成有效备案,还负有核实经销商是否也已取得合法销售备案资质的法定义务。根据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一)项,向不符合规定的单位销售ODS,处以所销售ODS市场总价3倍的罚款;销售单位自身未备案,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实践中,ODS数量大、市场总价一般较高,销售单位未核实经销商备案就销售的,甚至要比自身未备案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那么,哪些企业需要办理备案?条例明确:ODS的使用、销售单位,从事含ODS制冷设备、制冷系统或灭火系统维修、报废处理等经营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ODS回收、再生利用或销毁等经营活动的单位,都需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
11个部门坐在一起,把监管网织密
ODS监管涉及多个环节、多个部门,单靠生态环境一家不够。会议上,苏州市发改委、工信局、应急局等11个部门坐到一起,目的就是把网织密。
会议要求,进一步梳理各职能部门在ODS监管中的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全面开展涉ODS企业摸排,动态更新企业信息;加强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政策要求。会议强调,要强化助企服务,通过日常走访、政策宣讲等方式,帮助企业了解政策、熟悉备案流程;组织技术专家,在企业ODS替代、设备改造等方面提供业务指导。
“ODS监管看似离日常生活很远,实则连着每个人的呼吸健康。”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把这张网织密,守住的是一层看不见的保护层,也是“双碳”目标下一座城市该有的生态自觉。(苏报融媒记者 惠玉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