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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月有工资却不执行判决,拘役!
引力播
2026-10-23 17:54
引力播记者:王小兵

生效判决不是“白条”,司法权威不容挑衅。为进一步打击和惩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助推诚信社会建设,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被告人周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法院判决归还雷某借款3万余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周某迟迟不履行,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并因其未如实申报财产对其罚款2000元。后因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此后,根据拒执线索,法院调查发现,自2020年7月以来,周某在每月有5000元左右稳定工资等收入的情况下,未向法院如实申报,通过本人及他人微信收款后转出、收取现金等方式领取工资,所得款项均未用于偿还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致使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判处拘役两个月。

本案是一起被执行人隐匿工资收入、规避执行的典型案例。周某有稳定收入却未如实申报,并通过他人微信收款、现金领取工资等方式制造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假象,严重损害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非债务免除,被执行人仍有履行义务。任何通过他人账户、现金交易等方式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都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违法犯罪行为,终将受到法律制裁。(苏报融媒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管云荷/文)

责任编辑:骆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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