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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证照“借”出两家店 太仓“一案双查”斩断“幽灵外卖”链条
引力播
2026-10-26 15:27
引力播记者:刘争

一间经营场地,被分隔成两间商铺:一边持证经营、只做堂食;另一边无证上线、专做外卖,平台上公示的证照,竟是隔壁店的。近期,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在城厢镇北门街小商品城片区开展网络餐饮靶向巡查时,发现这样一处“借壳开店”的“幽灵外卖”窝点,并顺藤摸瓜查清一条“持证出借、无证挂靠”的违法链条。

现场核查发现,两间商铺分别经营“某大排骨”“某叫花鸡·窑鸡”两个餐饮业态。“某大排骨”门店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仅开展线下堂食经营、未上线外卖平台;隔壁“某叫花鸡·窑鸡”门店无任何合法经营资质,却在美团平台开设线上店铺,其平台公示证照信息全部套用、冒用邻店“太仓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资质。

某大排骨门店。苏报融媒记者 刘争/摄

经查,自2025年底起,太仓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明知对方无合法资质的情况下,无偿将自身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信息出借给隔壁经营者王某某,帮助其违规入网开店、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王某某在未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小餐饮公示卡的前提下,依托借用资质虚假入网,长期开展线上餐饮经营活动,属于典型的“借壳开店、挂靠经营”幽灵外卖违法行为。门店虽在线上“正常营业”,后厨安全、食材管控、人员管理却脱离监管视野,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

某叫花鸡·窑鸡门店。苏报融媒记者 刘争/摄

案发后,涉事企业主动停止证照出借行为、纠正违法状态,涉事无证门店已线下关停、线上店铺全面下架。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全链条溯源、全主体追责,不搞“只查经营、不查源头”。对证照出借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无证挂靠、虚假入网经营者,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责令整改并拟处罚款1万元,实现“出借挂靠双向追责、违法链条彻底斩断”。

以往整治网络餐饮乱象,多聚焦实际经营商户,容易忽略证照出借这一源头漏洞,导致“注销又新开、换壳继续干”的反复性问题。此次查处是太仓网络餐饮整治“一案双查”典型案例:既查无证经营者逃避监管、虚假入网,也查持证商户违规出借资质、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从源头、链条、终端三个维度封堵监管漏洞,破除“持证出借、无证挂靠”的灰色生存空间。

网络餐饮绝非法外之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属于法定专属资质,严禁出借、出租、转让、挂靠使用。任何借用资质入网、套用他人证照开店、隐瞒真实经营主体的行为,均涉嫌违法,将被依法从严查处。外卖平台也应严格落实入驻审核、动态核验主体责任,严把入网准入关口,从平台端防范“幽灵店铺”滋生蔓延。

下一步,太仓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网络餐饮专项整治行动,聚焦证照挂靠、一址多店、无证经营、虚假公示等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突击检查、错时巡查、线上筛查,持续曝光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以全链条监管、闭环式治理压实各方主体责任,持续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全力守护市民网络餐饮消费安全。

(苏报融媒记者 刘争 通讯员 刘明明/文)

责任编辑: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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