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播App
扫一扫阅读

96466晚报法谭│高中生抵押相机置换“天价”改装电摩 商家应守底线
引力播
2026-10-30 18:58
引力播记者:徐璟杰

青少年追求速度与炫酷,容易被非法改装的电动车吸引,近日有市民反映,他读高二的儿子偷偷花费6800元购买了一辆改装车辆。部分不法商家瞄准未成年人缺少社会经验的弱点兜售改装车辆,当家长事后维权时,却遭遇商家设下的重重阻碍。

市民宋先生告诉记者,10月19日,他突然接到儿子小文(化名)班主任的来电,告知小文今早骑车到校,该车经初步辨识为电动摩托车,小文属于无证驾驶,通知他到校领车并对孩子进行教育。听完后,宋先生感到十分疑惑,他原本花费7000余元给孩子配置了一辆电动自行车用于上学通勤,咋突然成了电动摩托车?

到校询问儿子后,宋先生才得知,10月18日那天小文经同学“指路”,在一家电动车门店置换原来的电动自行车,再加上他自己的零花钱,并抵押了一台影石运动相机,折算下来总计6800元,购买了一辆改装后的电动自行车。

宋先生说,回家后他打开车辆电池舱查看,电池、电控和加速器均存在被改装过的痕迹,甚至核心的锂电池经改动后没有被重新固定,行驶途中电池会发生晃动,刹车等关键零部件也质量堪忧,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卖这种改装隐患车给未成年人,不怕孩子出事故吗?” 第二天,愤怒的宋先生前往门店要求退车。商家矢口否认门店售车的事实,并拿出购车合同。宋先生定睛一看,合同上的卖方并非车店,仅有一名销售人员个人签字,没有加盖门店公章。

购车合同。受访者供图

“商家称卖车给我家孩子不属于门店经营行为,只是员工和他两个人的私下交易。”面对商家把交易包装成私人买卖进行抵赖的做法,无奈之下,宋先生拨打了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该门店。

10月30日,记者拨打涉事门店电话希望核实情况,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求证,得知这家电动自行车门店已经关停。

针对宋先生和小文的遭遇,苏报96466公益律师指出,高二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6800元的购车交易超出其年龄、智力认知范围。依据《民法典》第145条,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监护人拒绝追认的,交易自始无效,商家负有退款退车义务。商家明知买家是未成年人,仍兜售改装高危车辆,主观过错明显;如果车辆经鉴定属于不合格产品,一旦后续引发交通事故,商家还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律师提醒,市场经营主体应当严守经营底线,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置换机动车;开展车辆交易时务必核验购车人身份信息,确认购车人已成年并持有合法驾驶证;坚决杜绝车辆非法改装、提速等行为,不流转无牌无证的隐患车辆。

同时,家长也应加强对孩子的消费引导和安全风险教育,严禁孩子无证驾车、骑行改装车,明确告知孩子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年满18周岁且取得驾驶证方可驾驶。一旦遭遇此类纠纷,要及时留存合同、转账记录、车辆改装照片视频等证据,拨打1234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商家所谓 “私下交易、门店不担责” 的说辞,不能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苏报融媒记者 徐璟杰/文)

责任编辑:孙健
暂无评论,快来抢沙发吧!